一、桂林考试院将于11月23日至11月27日办理2015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申请手续。
2.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好的《毕业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毕业证“三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出示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籍证明。所有考生须出示所取得的个人科目全部证书或打印广西自学网上系统历年成绩。
三.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毕业考试登记表》(一式两份,两面打印)。在http://cjxy.gxu.edu.cn/NewsFile/200912417014504.doc.下载表格的同时,填写表格上的相关内容。论文答辩的题目,请登录主考院校的网站或者自己制定计划。在填写“什么样的考生”一栏时,本科、专科部门对同一专业应填写“一类”,本科、专科专业不一致的应填写“二类”。在表格中填写“课程名称”一栏时,请根据开考计划填写课程顺序。如果有替代课程,请填写您实际选修的课程名称。如果中间有一门课程没有考过,请不要空,直接填写以下课程名称。并准备两张同背景(黑白同色)的一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
4.在论文答辩的办理上,我院只负责初审并汇总考生数据,提交广西招生考试院,再由广西招生考试院转发给相关机构。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导师的指定及导师的联系方式请联系考官。
区内部分考官继续教育学院(自学办公室)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联系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广西大学
0771-3238944 0771-3235609
南宁大学路100号。
530004
广西师范大学
0773-5843240
桂林市育才路15号。
541004
广西民族大学
0771-3260548
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530006
广西医科大学
0771-5353900
南宁市双拥路22号。
53002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0773-5601492 0773-2291492
桂林市六合路123号。
541004
桂林理工大学
0773-5899729(考试)0773-5895958(考试)。
桂林市江岸路12号。
541004
广西师范大学
0771-3908663
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530001
广西艺术学院
0771-5302578
南宁市教育路7号。
530022
广西财经大学
0771-3853117
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
530003
广西科技大学
0772-2685283
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545000
广西警察学院
0771-5614123
南宁市广元路25号。
541004
建议教育管理(本科)主考学校改为广西师范大学。
注:毕业考试报名表需双面打印。
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试报名表专业: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票号
照相底片
(全名)
性别
同种同文化之民族
出生日期
工作地点
职业
通信地点(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申报主题
什么样的候选人?
专业(地方)学科、专业和发证单位。
序列号
课程名称
贷款
成就
序列号
课程名称
贷款
成就
一个
13
2
14
三
15
四
16
五
17
六
18
七
19
八
20
八
21
10
22
11
23
12
24
总学分
评论
以上项目由考生如实填写。
市级核自考考试办公室。
(盖章)年月日。
检查,检查,意味着学习和参观学校。
同意接受系老师的指导(盖章)。
论文答辩(设计)成绩评定记录。
导师姓名
工作地点
邮政
职称
论写作、答题、辩论和成绩评定。
鉴定人的名字。
一个
2
三
四
五
平均成绩。
评价分数签字:(盖章)年月日。
评估成就。
分钟
分钟
分钟
分钟
分钟
分钟
学校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
评判成绩
法官签名:年月日。
审核人签字:年月日。
学校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
注意:
1、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毕业实习考核等。,都统称为毕业考核。考生必须如实填写相关项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考核结果将无效。
2.平均分用来判断成绩。
3.评判方法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
4.平均分数由四舍五入决定。
5.主考院校论文答辩工作结束后15天内,应将考生答辩结果汇总表报自学办公室。
6.填写两份。市自学办公室、办学生班的高校经审核后,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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