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新学生。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需要进行网上报名。
1)在北京自学考试首页点击“开始自学考试”,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背景为蓝色且不少于400× 576像素的照片);
2)登录北京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在最近一次考试项目申请期间至少申请一门课程(具体时间见申请须知);
3)根据申请完成后的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自学办公室现场确认身份信息,领取新生报名回执;
4)按照新生报名回执规定的时间,完成课程网上缴费报考,到区/县自学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以上环节缺一不可。候选人只有完成付款才能成功注册。只有报名未报考的考生、已报考但未现场确认身份信息的考生、通过现场确认但未缴费的考生,报名考试无效,不制作准考证。
2.申请课程。
网上招生考试及缴费——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当期招生考试及缴费。每年报考的大概时间见自学考试首页“了解考试安排”。各考试具体报名时间请参考本次考试报名须知。每次考试的报名通知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版块的信息发布台发布。
查询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后,考生需要在个人中心查看考试通知,了解具体地点(考点学校、考场、座位等)。)各种科目的考试。每次考试的申请通知中都有具体的“考试通知查询”时间。比如在2012年10月的申请通知中,明确说明查询《考试通知》的时间为9月21日至考试结束。各专业实践考试课程的考试地点和时间由主考学校安排,并将在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的“实践考试”栏目中公布。已经申请实习课程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通知最好从网上打印,以免看错考场和座位号。一般来说,考试时你应该带一支黑色的钢笔和2B铅笔。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请勿将任何具有收发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注意:考试开始后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半小时允许交卷。不允许提前交卷。
查询成绩——每次考试的报名通知中都有公布成绩的具体时间。成绩发布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当前考试成绩。如对本期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点击成绩通知单显示页面的“申请复核”按钮,选择课程)。复核申请只针对当期公布的考试成绩,对之前的考试成绩不能提出复核申请。申请成绩复核的时限为本次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期满不予受理。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申请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反馈。
3.写论文。
申请条件——考生在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附加课程和实践环节考核课程)中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高校毕业考试(实习)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申请。大部分专科院校的考试计划中没有毕业考试(实习),所有课程合格后可以直接毕业。专业考生可以查看自己的专业是否需要在专业计划中申报。报考毕业论文(设计)的考生须按规定提前办理“专抄”手续(详见“6。登记业务”一文)。未能做到的考生,请在考生接待日到北京教育考试院一楼接待大厅(地址:海淀区执信东路9号)。北京市自学考试、北京市文凭考试、北京市应用技术考试的毕业生在自学考试中修读同一专业本科的,无需办理“专抄”手续,可直接申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网上申请——目前北京每年办理两次纸质申请(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上半年申请缴费时间为6月初,下半年申请缴费时间为12月初。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这两份申请都将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版块的信息发布台,敬请关注。
未能成功完成申请的考生(如课程衔接、补充课程等)。)必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考试合格后,可打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考试报名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试考试报名表》(请双面打印一份)并进行网上支付。
接受主考学校的指导——申报成功的考生应在《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论文代金券》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学毕业考核代金券》规定的时间到主考院校报到或听课。请携带准考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申报凭证》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试凭证》、《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考试表》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考试表》。
与专业毕业论文相关的一些注意事项(如选题说明、导师安排等。)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实践考核”栏目公布,已申请毕业论文的考生要及时关注。
写论文和答辩——考官所在学校安排导师指导论文,组织答辩。
查询结果——6月申报的高校毕业考试(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同年12月8日发布(与10月考试成绩一并发布);12月申报的高校毕业考试(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将于次年6月8日公布(与4月考试成绩一并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进入个人中心。成功的申请者可以按要求申请毕业手续。
4.经历毕业。
申请条件——(1)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包括笔试(含加试课程)、非笔试、实践环节(实习、实验、计算机、课程设计、专业考试或毕业临床实习与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等)。),成绩合格。(2)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网上申报——目前北京每年办理两次毕业申报(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上半年申报缴费时间为6月8日至12日,下半年申报缴费时间为12月8日至12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这两份申请都将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版块的信息发布台,敬请关注。
现场审核:网上申请成功的考生,按照网上申请成功回执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所有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在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和成绩信息准确无误并符合毕业要求后,考生缴纳审批费用,区县为考生打印回执。
领证——毕业证由考生所在区县自学办公室发放。一般6月申报,7月中旬发放。12月申报,次年1月中旬发布。
查询证书-考生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薛鑫)上查询自己的自考文凭信息。com)(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和北京教育考试院(www.bjeea.edu.cn)网站(点击自学考试→自学证书查询)。目前的学历信息可以在上月底考试院的网站上查到(如果是12月份申请,可以在12月底找到,最迟1月初找到)。薛鑫大约半年后就可以上网查了。
5.申请学位
申请条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政治要求和学术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异,表明其较好地掌握了本学科的基础课程、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或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此外,论文答辩必须优秀或良好,且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合格外语成绩。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一些学校也有具体要求。
网上申请——目前北京每年办理两次学位申请(一次在3月,一次在9月)。3月份申请时间为3月17日至23日,9月份申请时间为9月17日至23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学考试首页,进入考生个人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和缴费。这两份申请都将发布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版块的信息发布台,敬请关注。
照片采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学历证书填报,有效实施学历信息网上报名和查询,需统一为考生采集照片,照片采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征集照片的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信息发布台发布的《××年上/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校考——考官所在学校对考生的学历资格进行审核。
拿到证书——学位证书的发放请参考学位申报凭证,一般在申请半年后拿到。不同的院校颁发学位证书的方式不同,如北京大学、林业大学、传媒大学、联合大学、建筑大学等,其他考官的学位证书由北京自考办颁发。申报学位凭证上的证书发放方式有提示,请注意。
查询证书-考生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www.cdgdc.edu.cn)查询其学位证书信息(点击中国学位证书查询)。
6.办理注册业务。
注册业务包括:免试、受理、转入、转出、颁发自学考试相关证书。
每月报名办理时间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栏目下信息发布台年度工作安排(全年顶部)。考生可在接待日到考试院一楼综合服务大厅报名。考生接待日为上午8: 30至11: 30。下午一点半到四点半。
免考——凡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2008年修订)》要求或达到免考等级证书、资格证书要求的,免考自学相关课程,称为免考。
自考——学历被国家承认的高校毕业生(或以上)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学习,称为自考(也称专升本、招考、续考)。正常情况下,如果要考自考本科,需要办理参加考试的手续。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原件到市自学办公室办理考试手续。
转入——在外地取得合格成绩(考卷)的考生,因故离开外地前往北京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必须办理考卷转入手续。考生在北京报名,领取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后,再到原报考地办理试卷交接手续。转学试卷到达北京后,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学手续。档案到达信息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自考”栏目进入“外考转学查询”,查询自己考试记录的到达信息。
转出——在北京取得合格成绩(考卷)的考生因故必须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必须办理考卷转出手续。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在北京的专业,将一个或多个专业的考试用书转出,也可以将所有的考试用书转出。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在考生接待日到市自学办公室办理考试用书交接手续。如果证件原件返回北京,考生需到市自学办公室办理手续后,方可恢复北京报名。
颁发证书-包括为考生颁发成绩证书、毕业证书和介绍信。考生须在考生接待日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市自学办公室办理。经市自学办公室审核确认后,颁发海外成果证书和介绍信。考生凭证书和介绍信到指定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翻译后的文件须经市自学办公室或主考学校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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