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3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对于其他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不带程序存储功能的简易计算器。

请各自考相关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告知,并在各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件:201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一览表

序列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一个

20

高等数学(一)

2

22

高等数学(技术学院)

23

高等数学(练习册)

1864

高等代数(一)

2002

数学分析(2)

2005

常微分方程

2011

复变函数论

2014

微分几何

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10

2198

线性代数

11

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12

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13

11400

数学分析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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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广东计算器自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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