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自考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专升本段)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为进一步培养社会事务专业社会工作者和高级管理人才,满足我省当前社会工作和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的统一要求,我省决定自2016年1月起启动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30203)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考官学校。

华南农业大学(SCAU)

第二,申请人。

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居住地,均可申请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

三是教育水平和规格。

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教育水平及规格:本专业教育水平为本科。每门课程考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颁发的课程资格证书。本专业必修13门,59学分,选修5门,30学分。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课程全部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要求,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经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签字、主考学校会签,可获得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其本科学历得到国家承认。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符合相应学位要求的考生,由具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按照国家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注册方式。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地点报名,或通过互联网或电话报名。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缴纳考试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考官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实践课程的考试。考生按要求在主考学校申请实践评估课程。

动词 (verb的缩写)考试的组织。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负责确定专业考试计划;编写国家统一命题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国家统一命题课程自学考试教材;安排全国统一命题课程考试时间;组织全国统一命题课的命题。

省考试委员会负责公布专业考试计划;组织编制省级命题课程考试大纲,明确教材使用;安排省级命题课考试时间;组织省级命题课程的命题;组织全省考试、评卷和报名管理工作;颁发课程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指导和监督学生的帮扶工作。

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报名、组织实施考试、协助管理考试记录、协助指导和监督助学等工作。

在省考委指导下,主考学校开展专业宣传、发动工作和助学活动;参与命题和阅卷工作;组织实践课程的考试;会签文凭。要坚持考试与办学分离、命题与辅导分离的原则。相关课程命题教师不得参与本课程的学生辅导。

六、专业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业课程见附件。国家统考课程由国家考试委员会安排,省级统考课程由省考试委员会安排。第一次考试于2016年1月举行,考试课程安排由省考办统一公布。

七、专业考试。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根据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要求,我省将适时暂停该专业考试。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点击此处下载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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