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院校成为(后续)教育机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国考办《关于调整中非销售管理文凭等专业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发〔2014〕9号),经研究,决定调整销售管理(专科及独立本科段)和中小企业管理(专科及独立本科段)四个专业(含考试开放制度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5年4月1日起,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和中小企业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四个专业考试均实施调整后的课程(详见附件),不再开设非学历课程。
2.自2015年7月1日起,这四个专业分别对“中国销售管理职业水平证书”和“中小企业经理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实行分级整体认证的办法。考生在取得非学历证书后,可根据课程相关说明中的要求申请证书免试。
3.2015年7月1日前已考取《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和《中小企业经理证书》并通过一门以上课程(含一门课程)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考试。
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在按照整体认证方式取得非学历证书后,必须根据课程要求申请证书免试。
选择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可按课程要求通过证书课程;如果课程由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组成,不允许以一部分合格成绩申请认证。
四、凡部分证书课程进行认证的,由省级考试机构在2015年10月31日前统一使用考生身份证号码进行匹配。自2015年11月起,部分证书课程不再认证。
5.2015年11月及以后参加过“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在按照整体认证方式取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要求申请证书免试。
请及时通知考生。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设置。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
3.中小企业管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课程设置。
4.中小企业管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课程设置。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专科)新旧计划课程替换表。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规划课程替换表。
7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新旧计划课程置换表。
8.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新旧规划课程替换表。
9.2015年10月新增考试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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