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我省自学考试转学将从3月20日开始进行,包括省内转学、省间转学(转学到外省)、省间转学(转学到外省)。其中,省级转学考试和省级转学考试(转外省)均在网上办理。
转学条件:考生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即可申请转学。
办理时间:3月20日至31日(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网上转学考试及报名档案所在自学办公室受理跨省转学考试;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集中受理时间为4月1日至15日(不含周末和法定节假日)。
一、省内调入考试。
1.面向社会的专业和行业(部门)委托本专业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申请完成。但考生不能自行将学校专业考试成绩转到社会专业考试准考证上,必须到相关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
2.学校开设专业(含全日制学生班和衔接教育)和学习服务中心的考生(以下简称“助学单位考生”)首先在考生服务平台完成本人准考证的管理,然后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到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进行考试。
3.转学考试完成后,成绩将转入注册准考证。
第二,调到外省。
1 .考生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提出申请。
2.向当地自学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由当地市州自学办公室或助学单位或行业(部门)委托专业管理部门审核。考试通过后,由省自学办公室集中办理。
(一)二代身份证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和原件;
②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③省内准考证复印件。
三是外省转。
跨省转学考试(外省转学)由考试所在地自学办公室现场办理,由考试所在地自学办公室集中办理至省级自学办公室。
考生须向报考自考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 .外省申请登记表(见附件1);
2.外省介绍信;
3.外省转学证明;
4.湖北省准考证原件;
5.二代身份证清晰有效的复印件和原件。
四.信息校正
网上转考时,如准考证信息有误,未在可转考准考证列表中显示,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到考生注册地自学办公室进行信息更正: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号有误: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名字错了:
①异音异字: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具的原姓名证明。
②更名改姓:原则上不改。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除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示的户口本及以前姓名证明外,还须有地级以上变更姓名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向户口登记地申请变更姓名。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试点省份高等教育试行自学考试跨省电子转考,按照国考办有关规定办理。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过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胡莎基地3号楼103室(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学苑路12号)。武汉可乘坐811、573、802、543、777路公交车,在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下车。
电话:027-51867658。
附件:
1 .各省申请登记表。
2.省内转学考试流程图。
3.跨省考试转(转外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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