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2015年3月4日-5日。
二、免责条件:
免试是指各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按补考规定办理)参加自考,按照《免试规定》免试原学年实际学习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课。具体课程有: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708中国近代史纲要;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729大学语文;0020高等数学(一);0420物理;0012英语(一);0015英语(二)(“英语”要求三个学期以上成绩合格)。
必须取得本专业8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才能办理免试手续。免试课程名称必须相同。
三、豁免程序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原毕业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移交程序:
1.外省转入手续:(1)外省已办理转入手续;(2)转入号码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询;(三)具有一个以上市级合格等级;(4)所需材料:市本级准考证、外省介绍信、外省成绩单。提醒外省调入考生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且须取得我省不少于5个专业且不少于4门本科课程的合格成绩。
2.转外省:市本级准考证、成绩单,转省市(无需在本省办理转籍手续)。
请准时来市一级相关考生。其他县(市/区)考生请咨询当地自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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