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校2014年11月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10日上午9: 00至11: 00到万航都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三楼310室申请复试报名。
考生须凭准考证报名复试,并填写《考点登记表》(不接受代考生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不能直接查阅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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