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国自学考试办公室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精神,全面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在终身学习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质量标准,坚持教考分离,拓展提升自学考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服务人才成长立交桥框架的功能,以丰富的物质和丰富的精神为现代化浙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优化专业结构,完善课程体系。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信息、环保、健康、旅游、时尚、新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撑未来的七大产业,积极探索设置符合产业需求、具有我省经济特色的新型交叉学科专业。两年内逐步停办一批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或报考人数不足100人的专业和证书项目。
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课、核心课和选修课的课程结构,完善以专业核心课为主体的应用型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技能教学和考核。完善自学考试选课制度,拓展学生的课程学习选择,实现学科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的有机结合。
二、拓展终身学习渠道,进一步促进沟通衔接。
积极创造条件,通过自考促进大学生选修二级专业和选修课;积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组织学习有余力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为其提供学习支持服务。
引入自考作为高中生选修课的服务方案,尝试为高中生选修课尤其是大学预科课程的学习和评价提供自考新平台。
与省农办共同研究浙江农大自学考试服务方案,拓宽农村人才培养渠道,服务浙江新农村建设。
实施自查纳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是推进农村自查工作的契机,努力在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后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建设中发挥自查作用。
三是探索多元评价体系,推进过程评价。
根据自学成才培养目标对应用型和专业型人才的转化要求,研究完善课程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题工作。突出考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发体现自考课程特点和考试要求的试题和试卷结构。
完善多元评价和综合评价体系。完成过程性评价试点学校实施细则的备案,加强过程性评价的检查和管理。
及时总结试点过程性评价的经验,做好选修课的过程性评价,探索核心课程的试点过程性评价。
四是完善考点布局,确保考试安全。
各区市要根据本地考生规模和考试次数的调整,加强统筹规划,按照“因需设考”的原则,完善本地考点布局。
研究细化保障考试安全的具体措施,加强考试培训。守住安全线。加强内外联防、人防技术,加强考试作风纪律教育,抓好试卷安全、考务安全等关键环节,确保考试平稳有序。
五、加强宣传服务,提高助学质量。
加强宣传服务,依托“浙考之声”微博、“浙考”杂志及省内外主流媒体,为自考考生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答疑解惑。继续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
推进全省教育考试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自学网上报名。进一步完善线上教材订购方式,缩短教材供应周期。
充分发挥普通高校特别是主考学校在构建自学支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主考学校组织联系学生的导向和辐射作用,加强学习过程的引导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结合新一轮自学成才全日制学生单位综合评价,完善国家级、省级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评选(推荐)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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