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招考办、主考学校及相关学生单位:
应考生要求,决定为2016年停办的44个专业的省统考课程增设专项考试。现将补充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试时间为7月4日、5日;网上申请课程时间为5月16日-20日,期间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截止时间后不予受理。考生可于6月25日至30日在线打印准考证。
二、申请加试的方式是考生直接在网上选择课程。报考的附加条件是参加过这44门专业考试的考生,其他专业考生和新生不得报考。
3.附加考试的计划和教学大纲详见附件1和附件2。加试计划中所有课程均为省级统考课程(共229门课程)。44个专业的考生要通过整合上半年、下半年和加试计划的方式选择每次招生考试的课程,尽量报考上半年和下半年加试计划中未安排的全国统考课程。
四是考点和考场安排将根据全国各地考生分布情况划分区域。某市考生人数过少,不符合设置考点条件的,将跨地区统一设置考点。因此,提醒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后,要看清考点所在的城市和学校,提前做好准备,以免误考。
五、所有附加课程的评卷工作将集中在2-3个评卷点,统一抽调专业教师参与评卷工作。
6.加试成绩将于7月底通过“龙”发布。本次加试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将于12月底办理,考生需在下半年自学考试10月份考试结束后,通过“龙兆岗”办理毕业手续。
附件:
1.2015年7月黑龙江自学考试开考计划。
2.2015年7月黑龙江自学考试大纲及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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