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学办公室,各有关学生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销售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课程的通知》(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调整销售管理专业非学历证书课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自2015年1月1日起,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不再设置非学历课程。
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开始整体分层次认证。考生只能根据课程相关说明中的要求申请认证(免试)。
二、2015年7月1日前已参加《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非学历证书考试,并通过一门以上课程(含一门)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考试。
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按整体认证办法申请认证(免试),取得非学历证书后,按课程要求进行。
选择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可根据课程要求申请课程认证(免考),认证课程(免考)总成绩不得超过通过证书课程总成绩。如果课程由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两部分组成,不允许以一部分合格成绩申请认证(免试)。
3.2015年11月及以后参加《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在取得非学历证书后,必须按照整体认证办法申请认证(免试)。
4.销售管理专业新课程(专科、独立本科)已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布自学考试开考计划。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往期课程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
5.证书课程认证(免试)考生自主选择,申请整体认证或部分认证,填写《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证书课程认证(免试)申请表》(见附件),于2015年6月、12月提交省自学办公室,由市、县自学办公室和助学单位审批。部分证书课程(免试)认证将于2015年完成,部分证书课程(免试)认证自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
请考生及时告知本通知并向社会公布,认真做好认证(免考)工作。
附件:销售管理专业(大专及独立本科段)证书课程认证(免试)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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