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自考合同法考试大纲合同的概述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学习目标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合同的概念;了解合同的特点;熟悉合同法律关系的要素;理解合同相对性原则;掌握合同的分类。

课程内容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契约的概念。

2.合同的特点。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的目的是产生一定的民事后果。

(3)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二)合同的法律关系。

1.合同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1)合同的主体。

(2)合同内容。

(3)合同标的。

2.合同的相对性。

(3)合同的分类。

1.必要合同和不必要合同。

2.主契约和从契约。

3.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4.承诺合同和实际合同。

5.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和双方或多方承担义务的合同。

6.双服务合同和单服务合同。

7.捆绑自己的合同和涉及他人的合同。

8.有名合同、无名合同和混合合同。

9.附合同与非附合同。

10.任命和合同。

11.临时合同和延续合同。

12.确定合同和幸运合同。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记忆:契约的概念。

理解:合同的特点。

(二)合同的法律关系。

记忆:①合同主体;②合同标的;③合同的相对性。

了解:①主要支付义务;(2)免除支付义务;③不真正义务。

简单适用:附随义务。

(3)合同的分类。

记住:①一方承担义务的合同和双方或多方承担义务的合同;(二)捆绑合同和涉及他人的合同;③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混合合同;④附合同和无附合同;⑤任命和合同;⑥坚定契约和幸运契约。

理解:①主合同和从合同;②临时合同和延续合同。

简单适用:必要合同和不必要合同。

综合应用:①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②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③双服务合同和单服务合同。

本章中的关键问题。

揭示合同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合同与物权变动的区别。分析合同权利的权力、合同义务的类型,以及不同类型义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本内涵,以及如何理解“相对性突破”理论。每个合同分类的意义是什么?有偿合同与双边合同划分标准的差异及存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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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考试大纲自考合同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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