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自考法律文写作考试大纲绪论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一、学习目标和要求。

学习本章,要求学生对本课程的性质、特点、相关的基本概念、学习内容的范围以及学习本课程所需的目标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并注意本章讲授的一般要求,指导今后学习、掌握和具体应用撰写各种法律文书的知识。

二、基本内容(即考试内容,下同)。

第一节法律文件的概念和类别。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者劳改机关、公证员、仲裁机关为办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以及当事人、律师、律师事务所本人或者代表其书写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的类别。

根据主体不同,可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文书、检察机关检察文书、法院诉讼文书、公证机关公证文书、仲裁机关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根据书写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记叙文、填制空文件、表格文件和笔录。根据语言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文书、通知文书、裁判文书、裁定文书和决定文书(后三种通常称为裁判文书)。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征。

第一,生产的合法性。

法律文书必须依法制作,法律文书是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活动的必然结果。涉及诉讼的法律文书首先要按照相关程序法(刑事、民事、行政)制定,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也要按照相关实体法制定。非诉讼法律文书的制作也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比如写遗嘱一定要根据我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形式的形式化。

法律文件一般都有固定的公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固定的结构和规范的语言。因此,必须遵循既定的编程。

三是内容的法定性。

法律文件规定的内容有明确的法定要求。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件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处理决定或意见。每个部分都有更多标准化的元素。

第四,语言准确性。

法律文书以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或合法利益为基础,因此语言要求准确性高,解释单一,避免歧义。

动词 (verb的缩写)使用的有效性。

法律文书特别务实,有的具有明显的强制力,有的具有法律约束力,有的具有法律证明力。所以,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认真。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功能。

一是法律具体实施的重要手段。

通过送达或者公布法律文书,具体执行国家法律,以维护和执行国家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材。

所有向社会发布的法律文件都具有明显的法律宣传教育功能。但并不是简单的解释法律条文,而是通过具体案件的办理来解释法律,生动具体,通俗易懂。

三、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法律文书既是法律活动的产物,又是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是促进法律活动正常进行的手段和工具,最后是检查和总结法律活动的书面材料和证据。

四、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是法律工作者政治、业务、文化水平的集中体现,因此应作为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首先,按照格式写下所有的项目。

大部分法律文件已经有了法律文件格式,还有需要指定的项目。因此,在撰写法律文书时,首先要遵循既定的格式,按照格式要求写出所有应该提供的事项。注意区分行格式中信件、投递、申报、表格、记录的不同格式。

二是主题明确,阐述精准。

主题是制作乐器的目的,也是乐器的中心意义。它必须是独特的和集中的。

第三,叙述清晰,材料真实。

事实是案件的基础,必须描述清楚,事实教材必须绝对真实。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写下事实的基本要素。

犯罪事实要件(犯罪事实);犯罪的时间、地点,行为人和被害人(被害人),犯罪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和后果,行为人的犯罪态度和证据。

民事、行政案件的事实要件: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争议的内容及其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果),当事人的意见、理由及相关证据。非诉讼案件也可以参照上述要素进行描述。

2.关键情节要详细描述。

重点地块主要包括定性地块、涉及法律责任地块和影响问题严重程度地块。不同的案例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3.因果关系要解释清楚。

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和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写清楚。

4.应该准确记住争议的焦点。

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司法机关之间、不同司法机关之间对案件事实、性质和处理意见的争议和分歧,应当有重点、有明确记载,有针对性地说明真相和客观依据。

5.财产数量的准确描述。

根据涉案财物的案件事实,需要明确数量。如果真的不可能找出绝对量,那也要找出基本量。模糊量不能全部使用。

6.叙述事实平实有序。

描述案件事实时,语言朴实无华,拒绝夸大其词,但要注意叙述有序,让人看清楚前因后果和演变过程。

7.选材,真实典型。

使用事实材料时,必须遵循客观事实原则。但是,客观真实并不意味着“听到什么就一定要记录下来”。相反,我们应该选择典型的材料来解释问题的本质。选择材料的标准应基于对案件基本性质的理解。

第四,依法说理,承认失败。

1.列举事实,证据确凿。

或者提供的事实必须基于确凿的证据,并且要充分有力。这其实是查明事实的部分原因。

2.分析事实,以法律为依据。

这是适用法律的部分原因。无论是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办案理由,还是当事人、律师对案件提出一些要求的理由,都要以法律为依据,澄清事实。大多数避免简单武断,不讲道理,或者空说教,说一些没有意义的话。

3.依法引用法律,依法辩论。

引用法律必须有针对性。引用法律应引用最不广泛且适合案例的法律条款。本条下有分项的,应当引入相关分项或者分项,依法加强说理定罪。

4.前后整篇文章都要照顾好。

理性是法律文书的灵魂,必须起到引导全文的作用。从结构上看,原因也在中间环节。前面以事实为依据,根据事实和规律分析推理,最后推导出治疗的必然结论。

第五,语言准确、简洁、庄重。

1.表意准确,解释单一。

反映事实、说明理由、说明意见,必须语言准确,符合“真实”原则。语言运用,语用解释单一。

2.正文简洁明了。

简洁的语言,简洁的文字,是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另一个更高要求。反对语言冗长和省略。

3.文风朴实,文风庄重。

法律文书大多属于国家公文,所以文风庄重,文风朴实。不要刻意追求华丽的辞藻,但也不应该是干巴巴的、平淡的。

4.标准的语言和规则的句子。

法律文书多为标准书面语,属于正式公文文体,语言要符合语法规范。

5.赞美恰到好处,爱恨分明。

法律文书大多是为了处理坏人坏事或解决纠纷而写的。所以他们是非观念明确,情感色彩鲜明。一般来说,贬义词比较多。这一点,刘勰在中国古代文章中已有论述。然而,应注意适当性、准确性和适度性。

6.避免语言,尽量避免。

一是避免方言,二是避免脏话,三是避免流氓俚语。努力保持语言的纯正和健康。

第三,评估知识点。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和类别(包括具体内容,下同)。

(二)法律文书的基本特征。

1.生产的合法性。

2.形式的正式。

3.内容的合法性。

4.语言的准确性。

5.使用的有效性。

(三)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法律宣传的生动素材。

3.相关法律活动的真实记录。

4.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尺度。

(4)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1.按照格式写下所有内容。

2.主题明确,阐述精准。

3.叙述很清楚,事实很重要。

4.依法推理,令人信服且有力。

5.语言精准、简洁、庄重。

第四,考核要求。

(一)法律文书的概念和范畴。

1.法律文件的概念。

2.理解:法律文件的类别。

(二)法律文书的基本特征。

1.记忆:生产的合法性和形式的程式化。

2.理解:内容的合法性、语言的准确性和使用的有效性。

(三)法律文书的作用。

1.背记:具体落实法律的重要手段,生动的法制宣传教材。

2.感悟:相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标尺。

(4)撰写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1.记忆:按照格式写下所有的项目。

2.领悟:主题明确,讲解精准;叙述清晰,材料真实;依法推理,令人信服且有力;语言精准、简洁、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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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绪论考试大纲自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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