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本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票据丧失的概念;了解各国票据损失救济的立法制度;掌握挂失止付制度,掌握公示制度;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要求出票人签发新的票据,在提供担保的条件下要求票据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时,把握票据灭失后的救济措施。
课程内容
第一节票据损失概述。
票据丧失的概念及票据丧失救济的立法例。
第二节我国票据损失的救济。
公示催告,要求出票人签发票据或者要求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
考试知识点
票据丧失的概念及我国票据丧失的救济制度(挂失付款、公示催告、请求出票人签发票据或请求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
考试要求
1.票据损失的概念。
记忆:票据损失的概念。
2.中国票据损失救济制度。
(1)记忆:挂失止付的概念。
(2)理解:止付的请求人,止付单可以挂失的范围,止付通知的对象。
(3)简单适用:挂失止付的程序和效果。
(4)综合适用:票据遗失后公示催告的救济制度,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请求出票人签发票据或请求票据债务人承担票据责任的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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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票据法自学考试大纲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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