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和要求。
通过研究初衷,从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的角度,了解自然人的国籍、居住地、法律适用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基本理论和制度,掌握我国的相关规定。
第一节自然人的国籍冲突。
自然人国籍概念与国籍冲突。自然人国籍冲突的解决。
第二节,自然人的基础冲突。
居住的概念。基础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居住地与国籍、居住地与惯常居住地的法律差异。自然人居住地的法律冲突。自然人基础的认定基础。自然人是根据相互冲突的多项式原理来解决的。中国住房矛盾的解决原则。《解决国内法和居留法冲突公约》。
第三节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权利和能力。涉外失踪或死亡声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禁止外国生产宣言。连接点的变化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考试知识点
(一)自然人的国籍冲突;(二)自然人住所的冲突;(3)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考试要求
(一)自然人的国籍冲突。
1.记忆:(1)民族概念;(2)国籍冲突。
2.理解:(1)自然人国籍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2)解决自然人国籍的主动冲突;(3)自然人国籍负面冲突的解决。
3.适用:中国关于解决国籍冲突的相关规定。
(二)自然人的居住地冲突。
1.记忆:(1)居住的概念;(2)自然人住所的认定依据。
2.理解:(1)在国际私法中的地位;(2)依据与国籍、居住地、经常居住地的法律差异;(3)自然人居住地法律冲突;(4)自然人居住冲突的解决原则;(5)《解决国内法与户籍法冲突公约》。
3.应用:中国解决住房冲突的原则。
(3)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理解:(1)自然人权利和能力的法律适用;(二)涉外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管辖;(三)涉外失踪、死亡宣告法律的适用;(四)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五)涉外财产的申报和管理权及法律适用;(6)连接点的变化对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影响。
2.适用:我国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法律适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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