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自考知识产权法考试大纲专利权的客体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学习目标和要求。

了解专利客体的概念、特征和类型,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了解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客体的基本类型。

课程内容

第一节讲清楚了。

是发明专利法的主要保护对象。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包括材料发明)是人们通过研究开发而开发的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的技术方案;方法是人们为制造产品或解决某一技术课题而开发的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技术方案。

发明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1)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不同发明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不同,其撰写内容也不同。(2)专利权取得后,因发明创造不同,专利权人行使权利的方式不同,专利权的有效范围也不同。(3)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由于发明的种类不同,举证责任也不同。

第二节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组合提出的新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的特点是:(1)本实用新型针对产品,没有任何方法属于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二)作为本实用新型客体的产品只能是具有三维形状和结构的产品,不能是气态或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或颗粒状的固体产品;(3)作为实发工资对象的新设计,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行业中应用;(四)作为实用新型客体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

第三节外观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颜色或其组合进行美学上令人愉悦并适合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设计具有以下特点:(1)具有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独立性;(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混凝土产品融为一体的新设计;(3)具有外部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够应用于工业;(4)设计一定要能让人觉得美。

第四节未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是:

(一)违背良好风尚的发明。根据中国专利法,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二)非法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依靠遗传资源进行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3)可专利主体。专利法不适用的对象是:科学研究;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和种植动物;通过核转化获得的材料;主要起标记图案、颜色或两者结合作用的设计。

评估知识点和评估要求。

记住:理解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概念。

理解:(1)理解发明的种类和分类的法律意义;(2)了解实用新型的特点;(3)了解设计的特点。

应用:判断分析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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