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黑龙江自考报名报考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女士们先生们:

为使广大考生更好地了解和参与我省2015年4月自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时间、专业、课程。

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国考时间为2015年4月18 -19日。考试的专业和课程详见龙兆岗网站。

二、报名和申请时间。

1.国内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5日-3月22日(2015年3月6日-3月22日)。

2.新生报名及申请时间:2015年3月6日-17日。

3.新生录取分:各市县招办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4.实践环节考试:按照“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网上公布的《2015年黑龙江省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试考试计划》执行。考生如需咨询,可直接联系相关考官成人教育学院自学办公室。网上成绩可在2015年5月10日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

三、注册、申请条件和方式。

这次考试是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网站是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www.lzk.hl.cn/zk)。网上申报时间内,新生需要到所在县市招考办公室注册准考证号,然后登录网站查询信息、申请课程、网上缴费,就像报名的考生一样。

1.申请入学的考生。居住地考生是指已经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可以直接在线申请课程的考生。其中,在2004年下半年考试前取得一门或多门合格科目,但此后从未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将作为新生报名。

2.新生第一次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考生所在市、县招考办公室采集自然信息(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获取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专科层次考生可当场领取准考证号,按规定时间直接申请线上课程。本科层次考生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报考:a .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文凭(或以上)。b .我省五科以上报名考生。c .普通大学和成人大学的学生。考生须出示毕业证书原件或我省自学考试成绩证明进行资格考试或就读大学证明(符合免试条件者可同时办理免试手续)。资格考试合格后,即可发放准考证号,考生可网上报名参加课程(具体工作由各市招考办安排)。

3.从2015年起,我省自考本科二级新生的信息采集和报名全部由当地招考办受理,由当地招考办受理主考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统一安排考点,统一组织管理考试。

4.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22个停学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专业有:公司管理(独立本科)、现代企业管理(独立本科)、环境艺术设计(专科)、旅游英语(专科)、公安管理(本科)、数控技术(独立本科)、投资管理(独立本科)、对外汉语(独立本科)、应用心理学(独立本科)、韩国。电子信息技术(独立本科)、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机械加工(专科)、实用日语(独立本科)、电子政务(独立本科)、广播电视编导(独立本科)、汽车维修与检测(专科)、机械电子工程(独立本科)、旅游英语(独立本科)、化学。

近期两次暂停考试共加试44场,请相关考生关注网站。

四、网上支付方式。

申请自学考试的考生在网上申请课程的同时,需要缴纳网费。所有考生均需使用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办理“证书客户支付”业务,并缴纳考试费;有困难的考生可使用报名点账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接受报名并收取考试费。从2014年上半年考试起,我省自学考试将执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自学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家联〔2013〕82号)文件,报名费为每生45元,不再收取新生费用。

5.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考生本人(新报名考生和原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统一格式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信息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时间、课程、地点、考场、考试座位等。

考生可从2015年4月8日起在线打印准考证。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和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两证)。

六、资格审查和考试工作。

报名资格考试由市招考办承担,免试由市招考办受理并审核,省招考办审核。

1.资格审查和豁免。首次报名参加本科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书等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准考证号。符合免试要求的考生可同时办理免试手续。

2.跨省考试移交与备案和跨省考试移交与备案。跨省考转:受理报名的招考办办理考生转外省考录,同时办理外省转我省考录备案。省招考办将不受理考生考试记录的调取、调取和关闭。

市(地)招办受理跨省、跨省选调报考人员:2015年3月6日-17日。

3.网上申请毕业时间。2015年上半年网上申请毕业的具体时间将在5月份公布自学考试成绩的同时通知。证书验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受理报名的市、县(区)招考办负责向考生本人发放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附件:各市县招办名称、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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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黑龙江自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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