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西藏自治区自考考试报名简章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1、根据教育部教考〔1998〕7号文件《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从2002年起,执行教育部下达的调整后考试计划。目前,所有专业的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请高度重视,做好宣传。

2.从2008年起,停止使用大学语文(专科、本科)、高等数学(二)、公共政治科目的旧教材、旧大纲、旧教材命题。考生应到区自学办公室订购新修订的教材。

3.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后,个人科目按原专业考试计划取得的全部合格成绩均有效,课程按相关规定的对应关系进行替换。

4.2015年4月考试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1月3日。请登录http://www.xzzsks.com.cn(进入西藏教育考试院入口,点击服务中心下的网上报名链接,打开自学考试下的网上报名及报名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及报名信息采集。考生可在报名时通过报名和申请页面自行修改报名和申请信息。2015年1月4日-1月6日期间,考生到各市教体局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确认报名及报名信息,缴费,摄像采集照片,但截止后不予办理。

报名时收集的信息和照片将作为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毕业证书照片。报名时请考生认真填写。如有错误,请及时向当地(市)自学办公室申请修改。

5.委托标有“★”的专业部门开设考试专业,社会考生不得报名。社会考生参加委托专业考试的,必须经委托部门批准。

6.自2014年起,管理学院(学院)不再接受新生报名,自2016年4月起,不再开设与管理学院(学院)相关的课程。

7.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为初稿。报名前请登录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最新课程(网址:http://www.xzzsk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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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西藏自治区简章自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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