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日,考生主要办理考试用书、专用册的转入、转出手续,第二学位和课程免考的认定,以及与自学考试相关的证书发放。根据工作安排和考生要求,现将2015年已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
工作安排
1月1日—1月18日 毕业审定期间接待日暂停 1月19日—2月8日 每周一至周四接待考生 (节假日除外) 2月9日—3月5日 接待日暂停(寒假) 3月6日—6月7日 每周一至周四接待考生 (节假日除外) 6月8日—6月14日 周一至周日全天接待 (周六、周日不休息) 6月15日—7月19日 毕业审定期间接待日暂停 7月20日—7月31日 每周一至周四接待考生 (节假日除外) 8月1日—8月23日 接待日暂停 8月24日—12月7日 每周一至周四接待考生 (节假日除外) 12月8日—12月14日 周一至周日全天接待 (周六、周日不休息) 12月15日—12月31日 毕业审定期间接待日暂停 注意:1.考生接待日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办公室设在北京教育考试院一楼考生接待大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执信东路9号(执信桥西向北200米)。公交线路:425路、16路、635路、690路、云潼路109号,至执信桥北下车,向西走。请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办理所有手续的时间。接待日时间地点如有变动,请留意临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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