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1030111律师(专科)。
考试学校:苏州大学。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5677 法理学 7 4 05679 宪法学 4 5 00262 法律文书与写作 3 6 0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7 00918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8 0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9 0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10 00921 商法原理与实务 6 11 00922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6 12 0092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7 学分合计 不少于67学分描述:
1.公共政治课程的调整和替代请参见《专业考试计划纲要(08版)编制说明》第十一条。
2.按原计划通过“044大学语文”、“247婚姻家庭法(二)”、“248律师公证与仲裁制度”、“249国际法与国际私法”任意三、四门课程的,可替换“00921商法原理与实务”和“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任何两门课程合格者只能替换“00921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必须再考一次“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或新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3.通过“041哲学”“042政治经济学”的考生,可免考“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通过“041哲学”或“042政治经济学”的,只能免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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