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办法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针对自学者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考试。在广西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规定取得全部合格成绩后,由广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主考院校会签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参加自学考试没有年龄和地域限制。考生可在广西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可以在广西有考区的市县选择当前考试的考区。自学考试一般不受学习时限和考试时长的限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为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报考专科(含本科专业基础段)的考生,经各科考试成绩合格、实践环节考试合格、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考生专科层次毕业合格,本科(含独立本科)要求的所有科目均合格。通过实践考试(含毕业论文答辩)并通过思想品德考核后,即可获得相应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有学位授予权的考官授予学士学位。

2015年以来,我区自学考试安排了两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申请时间一般为考前2至3个月左右,以本次考试时间安排为准。

二、考试区域设置。

(1)除艺术类、外语口试等有特殊规定的专业和科目外,考生可选择广西有自学考试区的就近市县参加考试。考生每次可异地参加考试,无需办理转学手续。

(二)位于地级市市区的高校,只接受来自该校学生班的学生和来自其他高校参加自学考试的学生。

(3)物流管理专业的职业经理人资格证考试,由广西交通协会委托南宁赛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考生入场考试。电话:0771-5839119,5839115。考试时间分开安排,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11月。

(4)外语口语考试科目(英语口语、口译与听力、日语听说、越南语听说、越南语语法等)。).学生辅导班考生将在我校参加考试,社会考生可选择附近高校报考。其中,英语口语、口译、听力主要针对4月份自学考试的学生辅导班和连线考生,安排在大学考点考试。10月自学考试主要面向社会考生。作为非常规考试,安排在常规考试后六天,全区集中在广西大学考试。

(5)公安管理专业、护理专业、艺术专业的考试和实习要求比较特殊。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首先要分别咨询广西警官学院函授部、广西医科大学自考办公室、广西艺术学院自考办公室。

(6)义务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实行注册学习管理办法,由市县教师培训机构设立的“教师学习与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集体考试。室内设计(独立本科)和艺术设计(独立本科)专业由广西自学办公室批准的资助机构集体申请。这三个专业不接受社会考生报考。

(七)艺术听力考试科目(民乐、中外音乐欣赏等)),在广西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考试。

(8)非艺术听力科目(听力、日语听力、越南语发音等)。),南宁市、广西医科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的考生将前往广西大学考试,其他社会考生可在当地市县(有考点)参加考试,助学班及连线考生可在市县或有考点的高校参加考试。

(9)艺术类现场评分科目(试听与练耳、声乐、合唱与指挥、键盘、伴奏、舞蹈、两部视唱练耳、教师口语、器乐、钢琴等)。),并在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10)美术绘画科目(素描、平面广告设计、色彩、构图、基本图案、表面绘画技法、室内设计、家具设计、展示设计、标志设计、国画、应用艺术、色彩、水彩等。)分别在广西艺术学院、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和桂林工学院的考点进行了考查。

三、报名(或更换)报考方法。

(1)报名(或兑换新的准考证)。

1.申请和续签新准考证的目的是获得自学考试资格,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新考生必须报名。新考生在首次参加自学考试前,必须填写考生个人基本档案信息,按毕业生电子报名照片或网上上传照片的要求进行拍照,取得报考资格。

(2)未续办2004版准考证的老考生须续办证件。考生应重新填写考生个人基本档案信息,拍摄电子照片或在线上传照片,取得报考资格。

2.注册(或续展)时间。

原则上不规定注册和续展的时间。考生可以随时在线申请。当地自学办公室在报名期间同时接受考生报名和补考。

3.注册(或更换)的地点和方法。

(1)新考生报名。考生可选择以下方法之一申请报名:

a可以在网上预测名字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成功即视为注册完成。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在选择领取证书地点或报考地点的自学办公室指定的时间内领取2004版准考证并缴纳费用。b可以在网上预测后由自习室确认。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进入报名页面,按照提示操作。考生输入考生的基本档案信息并立即获得准考证号;考生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在当地自习室记录此准考证号并拍照;当地自学办公室打印基本信息校对单给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缴费;考生在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c可以在当地自学办公室注册。考生凭身份证到自习室报名:现场拍照;填写登记表复印件;自学办公室当面录入考生基本档案信息,打印基本信息证明单给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缴费;考生将在指定时间领取2004年版准考证。

(2)持有非2004版准考证的老考生必须兑换新版准考证。报名方式与新考生基本相同,但除此之外,考生必须提交旧版准考证号。录入信息时,名称栏不需要录入或修改,确认前可以录入和修改其他栏。

如果此类考生在补录前经公安部门批准变更姓名,使其姓名与原自学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可以先用原姓名办理补录手续,但暂不打印准考证。考生填写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并连同必要附件提交至当地自学办公室。经区自习室批准后,他们将根据自习室的通知在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

4.注册(或更换)的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持有一张准考证。如果准考证丢失,应该去当地的自习办公室补办。准考证号不变,不需要重新录入信息和拍照。

(2)考生报名时确认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为日后打印在毕业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照片。考生在一科取得合格成绩前,可在网上修改三项基本信息。在某一科目取得合格成绩后,如需修改,应向当地自学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表格并报审批后方可修改。

(3)如果考生忘记了在线登录的考生的密码,可以用自己的身份证号在线重置密码。

(2)报考。

1报考是指考生填写当前考试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确认报考信息、收费等流程。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报考资格:

(1)持有2004版准考证。

(2)持有广西自学考试证。

(3)在自习室拍过照片或在网上上传过照片。

3.申请的专业和科目。

(1)可以申请你先报的专业,也可以申请其他专业(包括本科和专科专业);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业;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都可以申请。

(2)对于一些特殊专业和一些特殊科目,只允许参加某些规定考试领域的考试。参见上面的“考试区域设置”。

(3)部分科目的考试地点限于部分考试区域,一定要注意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地域安排。如果申请受地区限制的科目,有可能科目位于不同的考区。因此,要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具体规定,确保我们能按时参加考试。

4.申请时间

2015年报考两次,具体时间以本次考试时间表为准。现场申请时间由当地自学办公室公布;网上申请时间在线公布。

5.申请定期考试的方式和地点。

考生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1)网上报考。考生登录广西自学网上系统,网上报考。报考时按照提示操作,网上缴纳考试费。这样考生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考试地点。考生可使用具有网银功能的各种银行卡进行网上申请并缴纳申请费;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颁发的《广西自学考试卡》的考生可继续报考,并按原方式缴纳费用。

(2)在自习室申请。自学办公室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发给考生,其中一份由考生填写(无需填写申请地点代码,填写无效)。要求考生签字,然后提交到招生考点面签,其他复印件由考生保管。报考工作人员面对面录入一次,在录入过程中,如果电脑有转移考试地点等提示信息,则应告知考生是否继续报考。然后打印出确认单供考生确认签字,或者在后台进行二次录入验证。考生的考试区域是考试地点(对于没有考试区域的,以及一些不允许本地考试的专业,应该在其他地方考试)。

(3)在线预测测试结束后,到自学办公室确认并交费。首先登录广西自学网上系统,按照提示操作,然后到某考区的自学办公室确认。自学办公室打印确认单给考生确认签字,并收费。确认的测试区域为测试场所。考生填写的考点代码与确认地点不一致的,以确认地点为准。(没有考区,一些不允许本地考试的专业应该去其他地方考试。)

6.非常规考试的应用方法。

(1)非常规考试一般要求集中面试考试或考核,必须集中在一个考点,安排在常规考试以外的时间进行。目前作为非常规考试的科目是00594英语口语、00602口译和听力,考试地点在广西大学。

(2)参加非常规考试的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到广西大学现场报名或登录“广西自学网上系统”。申请费是每科70元。

(3)考生在现场申请非常规考试时,应填写《非常规考试申请表》。自学办公室应打印确认单,供考生确认后签字,或进行二次录入和验证。

7.报考的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时,填写的准考证号、考试科目代码、考试地点代码必须准确,申请不正确无效。

(2)考生可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受托人必须按照申请时的承诺亲自向客户提交一份申请表。

(3)建议使用网银支付入场费。这种入学考试方式比较方便,不需要去自考办现场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周期较长,可以在入学考试截止时间前变更入学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四、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分科考试是指将答卷分为手写答卷和填表答卷的考试。

以下6个科目分为考试科目:

009政治经济学(财经)。

3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08中国近代史纲要。

3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29大学语文。

申请上述科目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2B铅笔、护垫、塑料橡皮和转笔刀。

五、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的有关规定。

(一)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考生可以带着计算器参加该科目的考试。

(2)便携式计算器种类限制:不能携带手工录入笔记信息或计算机录入笔记信息或类似功能的计算器;不能携带全部26个英文字母都印在按键上的计算器;除了印在按键上的汉字,你不能携带带有偏旁部首的计算器。

(三)考生违反规定,非法携带规定种类以外的计算器的,按考试处理。

不及物动词候选人须知。

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尚未根据考生基本信息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的现役军人)进入规定考场。进入考场后,他们会靠着号码入座,证件会放在考试台的左上角进行检查。

2.考生除携带必要的文具和规定的考试工具外,不得携带图书、资料、试卷、武器、书包、书包、文具盒、涂改液、修正带、视音频播放器、通讯工具、电子记事簿或电脑进入考场。因各种原因被带到考场的,必须放在指定地点,但监考人员不负责保管考生的物品。对于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考生可以携带不具备程序存储、录制、音视频播放、无线通信等功能的计算器。文具、物品不得在考场自行投递。

3.考生收到试卷后,首先要核对试卷与所报考科目是否一致,是否有缺页或漏题,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不得有遗漏或错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缺失、填错或字迹不清的试卷无效。在试卷密封线外填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其他标注试卷,并按违纪处理。

4.考试上午9点开始,下午14点半开始。测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不得迟到15分钟进入考场。你只能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考生离开考场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在监考人员允许的情况下举手离开座位。交卷后不允许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要问监考老师。但如果试题内容没有涉及,如错题、缺页或字迹不清等,可以举手向监考老师报告。

6.书面答案必须用蓝黑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书写。同一题目的书面答题纸,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墨水。答案不能写在草稿纸上。答题纸必须用2B铅笔涂。有些科目需要使用绘图工具、计算器或其他用具。考生在报考时要了解当前考试的具体要求。

7.考生必须服从考场监考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从座位上走来走去,不准窃窃私语、东张西望、打手势、打信号,不准夹带、偷窥、抄袭,不准涂改、抄袭,不准冒名顶替,不准贿赂监考人员。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页码顺序将试卷放在考试台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有序离开考场。不要带走论文、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不要看别人的答案。

9.考生违反规则的,按教育部《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办法》处理。违规考生应在监考人员登记的违规考生登记表上签字。如果他们拒绝签字,准考证将暂时不退还给考生。被监考人员认定违规的考生,对认定的违规事实有异议的,应到考场办公室进行陈述和申辩。

七、自学考试违规考生的主要相关规定(详见《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办法》的详细规定)。

1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置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按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在测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在测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考试期间偷窥、窃窃私语、交换信号或者手势;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制造噪音、吸烟或者进行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六)考试期间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离开考场的;

(7)携带试卷、答题纸(包括答题纸、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试卷出考场;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题纸上标注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不构成作弊的行为。

2.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考试作弊,其当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面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抄袭提供便利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5)他人冒充不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号等与本人身份不符的信息;

(八)传递、接收文章或者交换论文、答案、草稿;

(九)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者试图获取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其他行为。

(十)伪造证书、证件、档案等材料,获取考试资格、加分和考试成绩的;

(11)在阅卷过程中,发现答案相似。

(12)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作弊现象大面积发生;

(12)考试工作人员协助作弊,事后查证属实的;

(十三)其他应当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3.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暂停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目成绩无效;考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阅卷场所等考试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考试工作人员和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4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同时暂停自学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中止1至3年。如有严重作弊,也可将毕业时间延迟1至3年,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2)在考场外发送、传递考试信息;

(3)利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进行欺骗;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让他人代替或者顶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八、考生个人信息修改。

1.考生报名时一定要认真填写报名表,确认前仔细核对。注意照片的成像质量,作为毕业证的照片。

2.候选人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后,身份证号、姓名、性别、照片、候选人属性等。不能随意更改。修改权限如下:

出生日期已变更的身份证号、姓名、照片,修改机关为广西招生考试院。

对于出生日期未发生变化的身份证号和性别,修改权限为市、县、院校自习室。

考生属性(社会考生或学生类考生),修改权限为学生院校。

对于其他个人信息,考生可以在网上操作,更改这部分个人信息。

3.如需更改姓名、照片、身份证号三项,考生需在当地自学办公室申请填写《考生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逐级报送当地自学办公室审批,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统一修改。考生应根据以下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1)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已变更的身份证号码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新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与原出生日期不一致的证明原件(如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等)。)和一份复印件。当地自学办公室应审查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准考证或自考卡错误信息更正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并同时携带此证件参加考试。)

(2)变更姓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三种情况下补充其他材料:

已正式更名的考生应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本及更名登记页复印件;当地自学办公室应审查原件并留下复印件。(准考证或自考卡错误信息更正前,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户口本、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

报名表填写不正确,或网上报名后签字确认错误的考生,须在参加本次考试前填写报名表,由当地自学办公室盖章确认报名日期,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日期超过期限的,考试成绩无效。

如果当地自考办录入了错误的名称,录取文员应提交书面说明,由当地自考办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3)如更改照片,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当地自学办公室负责转载上传新照片。)

以上复印件均需当地自学办公室审核,复印件需注明“原件已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

九.其他信息

1.考试计划、主考学校、教材请参考广西自学网上系统-专业信息查询。

2.如需变更和通知,请访问本网站首页-自学-自学信息。

3.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请联系广西博文图书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5326804。

4.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应在广西自学办公室网上公布成绩之日起60日内向广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申请成绩复核。电话:0771-5337455。

10.打印并下载表单(如果要保存表单文件,请单击以下链接,然后选择“文件-另存为”)。

非常规考试申请表。

考生基本信息更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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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广西自学考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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