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自考电子商务(独立专升本段)考试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该专业主要由华东师范大学考试,面向社会开放。

本专业为专科,独立本科。

专业基本要求:掌握电子商务必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能够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需要,能够在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机构、网站、企业从事电子商务实际工作。

独立本科基本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电子商务方面的实际工作和前期研究能力,具备在相关机构、网站、企业进行运营、开发、管理和前期研究的能力。

独立本科课程:B020216。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994 数量方法(二) 6   4 00015 英语(二) 14   5 00995 商法(二) 5   6*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6   7 00996 电子商务法概论 6   8* 00911 互联网数据库 3   00912 互联网数据库(实践) 3   9*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3   00907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实践) 3   10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3   00998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实践) 2   11*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00909 网络营销与策划(实践) 2   12* 00913 电子商务与金融 3   00914 电子商务与金融(实践) 3   13*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3   00916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实践) 3   14 07999 毕业设计 不计学分   合计     77 13门课程(不含毕业设计)

描述:

1.标有“*”的课程为“国家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

2.毕业设计要回答。

3.申请条件:

(1)凡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自学),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额外开设课程;

(2)申请本专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必须修读《电子商务概论(含实务)》(00896,00897)课程;

(3)申请本专业,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必须选修两门课程:经济学(二)(00889)和电子商务概论(含实务)(00896,00897)。

4.部分课程的替代(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量方法(00799)和商法(00808)课程成绩合格的考生报考本专业,其成绩可相应替代本专业考试计划中定量方法(二)(00994)和商法(二)(00995)课程的成绩。

(2)参加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课程考试的考生,可以在专业考试计划中代入相同课程的成绩(表中带“*”的,即同名同码的),但需要参加主考院校的计算机实践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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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上海自考专升本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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