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试将于12月1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下半年毕业考试时间安排。
1.12月1日至12月10日,符合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手续,并向盟市自学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
2.12月1日至12月19日,盟市进行初审。
3.2015年12月20日至2月10日,自治区考试中心进行了复试。各盟市教育考试中心于12月2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考生档案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4.2015年3月31日起,自治区考试院将向国家上报毕业生复试数据,进行期末考试。考试合格后,将向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
二、毕业审批的材料准备及相关要求。
1、各盟市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学、免试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研究生档案初审工作。初审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未在《毕业考试表》上签字盖章的考生不予复试,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考办负责解释。
2.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到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所属盟市自学办公室申请(2006年10月前参加考试并通过考试的除外)。
所有在2006年10月前通过考试的老考生,必须到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试卷由初试盟市提供,否则不允许毕业。如果你在2006年10月之前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盟城市参加过考试,你需要选择其中一个城市申请毕业,存放在其他联盟城市的考生试卷必须由管理员盖章,并以保密方式发送给申请毕业的初试考官(密封袋必须附有试卷交接表)。考生不得自带试卷。
3.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必须核对个人信息。如发现错误,应向盟市自学办公室申请更正错误信息,盟市自学办公室将相关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自治区考试中心,经正确修改后再申请毕业。一旦考生的毕业申请通过复试,将根据修改后的网上数据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中考生的自然信息,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应向所选盟市自学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生,需提供薛鑫认证打印的专科学历证书。(http://www . chsi . com . cn/);2002年(含2002年)以前毕业的专科生,必须到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进行学历认证(http://www.nmbys.com/jy/xlrz/248.jhtml,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学历认证网站,电话:0471-6204159),并将认证报告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否则不能通过初审。
(二)持有军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必须具有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部门认证的学历;具有国外或海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申请本科毕业时,上述考生必须将认证报告复印件放入档案袋,否则将无法通过初试。
(3)专科毕业后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考生,需向盟自学办提供《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原件,由盟自学办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自治区考试中心。同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应放入档案袋。这样的考生最终能否毕业,还要看教育部Xuexin.com的数据。
5.有免试课程的考生如申请毕业,应由盟市自学办公室登录毕业考试系统,查看考生的免试课程是否通过考试。任何没有“批准”二字的考试成绩都不能通过初审。
6.对于有转学课程的毕业申请,各盟市要认真核对转学成绩是否与自治区毕业考试制度显示的成绩一致,同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学规定(修订稿)》的要求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初审不予通过。
7.参加自学考试、修读本科的高职院校学生在申请毕业时,应向初试盟市提供成绩证明(由高职院校从自治区考试中心指定的平台打印出具的考生相关信息及校考成绩证明,需加盖学院公章)。如果证书和网上成绩没有人,毕业审批时不予认可。校考成绩毕业后三年内有效。
8.考生必须通过所有必修课才能参加论文答辩。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对本科目的初试以自治区平台公布的成绩为准,没有实践环节考核(论文答辩)成绩的考生档案不能提交参加评审。2011年以前颁发的纸质证书不再有效。
9.持有内蒙古农业大学颁发的《畜牧兽医专业证书》的考生,须按相关要求申请专科毕业,但不能直接申请本科毕业。
10.发现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考生名单将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通报。同时,这些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考试和申请毕业,并记入教育考试学分承诺档。
11.盟市自学办公室对考生《毕业考试表》中的考试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内容包括:考生所考课程是否与所报考的毕业专业课程相符;考生是否完成了专业计划要求的全部考试课程;填报的考试科目成绩是否准确;考生的转学课程是否与自治区数据库一致;考生的免考课程是否经自治区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并填写准确;考生是否完成了实践性考试(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
12、各盟市《毕业生花名册》必须按照自治区考试中心统一要求样式印制,同时必须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盟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章。
13.复试由自治区考试中心组织。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由复试人员在毕业生名册和盟市提供的《毕业考试表》上签字。经自治区考试事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可进入目录,打印《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并盖章。
三.其他事项
开考期间,考生可在线申请实践考试(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专业技能等。).未在网上报名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将考试成绩录入数据库,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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