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停止律师(基础科、本科科)考试的通知》(考委〔2013〕3号)精神,经核实,我省开设的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科)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代码:00923)为停课课程。经国考办批准后,课程调整如下:
原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课程代码:00923)改为《行政法》(课程代码:00261),使用的教材为《行政法》,詹忠乐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出版。调整后的课程将从2015年上半年的考试开始实施。通过考试的考生仍然有效,调整后可以更换相应的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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