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凡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各专业须按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标准计划完成全部考试课程),即将毕业的考生需填写《毕业生报名与考核表》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无效)。该表于2014年11月20日至30日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一楼自学教材服务部购买。
二、考生填写表格必须书写规范,字体工整,表格不留白空,并加盖单位印章。在表格的“最终学历”一栏中,您必须填写学历(高中、中专、大专或本科),然后才能获得本研究生证书。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在表格的身份证号码栏中。没有身份证的考生不能申请毕业证,必须在表格的申请栏中明确填写准考证号(12位数字)。没有12个准考证号的考生不能申请毕业证书。
3.报考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也应在表格提交期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薛鑫网站:http://www.chsi.com.cn)上核对打印自己的大专学历,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告》(含2D验证码,核对打印有效期至2015年3月底),报省招办备查。本科毕业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告》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出现的问题考生自行负责,学历证书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到教育部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学历认证。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或《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历查询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学历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历原件。
4.申请需要三张近照(黑白照片和彩色照片不限,其中三张附在鉴定表一寸,本科生一张附在问卷上,照片都在同一个背景),但照片不在同一个背景。
5.考生将在规定时间内向自学办公室提交《毕业生注册及评估表》。考生须将身份证复印件及各科证书复印件交自学办公室备案。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论文及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单、大专毕业证复印件。经本人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报告》(含2D验证码)打印件一份,有实践性实践科目的毕业生需提交实践性实践表。
6.任何人未按要求完成手续或填写表格导致延期申请许可,一切责任自负。
七.提交时间:2014年11月20日-11月30日。逾期则不能处理。
八.取得证书的时间和程序:考生应于2015年2月1日至2月1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科领取毕业证书。代课教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课教师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代课教师姓名和本人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及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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