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东莞自考申请毕业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办公室相关规定,今年下半年东莞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将于12月15日至20日在东莞广播电视大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的基本条件。

(一)必修课全部合格。

(二)所选课程符合最低学分或课程要求。

(3)本科毕业生的附加课程符合各自类型的最低学分或课程要求。

(四)实习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毕业专业和考官学校一致。

(五)有违规记录的,已达到延迟毕业年龄。

(六)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要求。

(七)未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的。

(8)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照片及各科成绩均准确无误。

(9)上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学考试、免考、更正报名资料等手续。下半年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转学考试、免考、更正报名资料等手续。逾期申请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考生可于周二或周四到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办理转免手续。地址:东莞市程楠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6楼。

(10)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于上半年5月20日前、下半年11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填写资格预审及认证信息,报省自学考试办公室查验。

二、申请毕业报名办法。

申请毕业手续流程:考生网上申请毕业并打印毕业登记表→填写毕业登记表→上交毕业资料。具体来说:

(1)考生于12月15日至20日在网上申请毕业登记。详细操作说明请登录广东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主页面查看。网上申请毕业注册成功后,使用激光打印机,用80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双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应删除页眉和页脚,考生不得擅自修改。考生应仔细查看《毕业生登记表》正面,并如实填写背面相关栏目。

(二)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业:

1 .网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本科:

1 .网上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本科毕业生的预文凭和预文凭认证结果。资格预审认证结果可以是广东省教育厅资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资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也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有效《教育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2014年11月开始,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交资格预审认证结果。

4.对于一些申请特殊专业的考生:

(1)报考B030302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考生,需提供完整的学历成绩单。如果之前的学历是自学,请提供之前学历的毕业生登记表。

(2)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注:证书上须出现“执业”二字)。医学相关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需提供中专或专科学历。

(3)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科)专业的考生应提供机械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科)毕业的考生应提供电气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需用A4纸复印。

三、毕业初试的时间和地点。

在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后,考生必须到指定地点办理初步毕业手续。网上不申请毕业登记的考生,可以到初试地申请毕业登记。

(1)时间:12月15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两点到五点。

(2)地点:东莞广播电视大学(莞城东一渠路157号)。

四、关于注册类型和内容的资格预审认证信息。

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学历之一报名。

(1)薛鑫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要求com提供网上验证码,网上验证码有效期自注册之日起不得少于25日;

(二)国家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资格认证报告》,其中需要提供报告编号;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证书编号;

同时,自考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应提供该专业的准考证号。自考本科专业报名毕业时未取得资格预审毕业证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填报资格预审学位证号和学历认证信息。但必须向省自考办提供所学专业的纸质证书和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可由学校集体办理,统一报送省自考办)。

在东莞的考生可以到省学历资格认证中心东莞办事处办理:

东莞市教育评估中心地址:东莞市程楠区袁枚路22号冯硕广场1楼,电话:0769-22021666分机。611;

东莞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东莞市运河东路157号,电话:0769-22242918。

5.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市自学办仅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省自学办负责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毕业要求。

(二)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造成延迟申请毕业的,必须延期至下期。

(3)毕业报名考试成绩一般在4月份通知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考文凭只发一次,遗失不需要补发。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书收据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应出示收货人身份证、毕业生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收货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应与委托书在同一张A4纸上)。

毕业地点:东莞市程楠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6楼东莞自学办公室。

(4)申请毕业后,如有急需颁发毕业证的,考生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并自行保存,须到省考试院自行办理。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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