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规范化管理,确保2014年下半年顺利办理毕业证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毕业申请时间。
2014年11月19日至25日工作日(具体工作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时间为准)。
符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将持相关毕业材料到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登记的招生考试院申请毕业。
逾期,本次不予受理。
二、毕业证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在同等准考证号下,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完成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后,经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可申请毕业。
(2)未列入毕业生预提名名单,但以相同准考证号申请跨专业,且课程成绩合格且符合毕业专业要求的考生,应先申请变更专业课程代码(附件1),并在申请毕业前提交课程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以相同准考证号申请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须以相同准考证号填写第二毕业专业申报表(附件2)。
(4)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有具有学历的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其颁发的大专(以上)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薛鑫。com) (http://www.chsi.com.cn/),否则不会申请本科毕业证书。考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5)考生须确保申报的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国籍、照片、身份证号)真实、有效、准确。毕业证书网上注册后,毕业信息不能更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暂行规定》【教学(2001)4号】的相关要求,如果毕业证书注册信息不正确,影响其就业或造成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6)考生信息不全、有误、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本次不受理毕业申请。如需更改考试用书并正确更改,应在下次受理毕业申请时申请毕业。
(七)在毕业申请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转科免试和更改考试记录的申请不予受理。
(8)各级招生考试办公室、主考院校、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考生提交的毕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毕业要求的,申请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并由考官所在学校会签。
三、考生需要准备和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二)所有课程的课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具有学历的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第四,毕业申请流程。
(一)考生应当在准考证号所在地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受理毕业申请的工作时间内。被注册的,出具全部毕业申请办理材料并提交其注册地招生考试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
(2)考生经报名地招生考试办公室初审合格后,填写《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附件3),确认其身份信息(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是否与自己在考试库中的信息一致。
(3)领取《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在领取毕业证前交回申请毕业证的招生考试办公室。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注意事项。
(1)通过毕业考试的考生,可凭2015年2月中旬的身份证到招生考试院办理毕业证书,领取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含《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学籍表》);未通过毕业考试的考生将收到《毕业申请失败通知书》。
(二)毕业证和学籍档案一次性发放,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
(3)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附件2、附件3。
附件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编码变更申请表。
附件2: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第二份准考证号相同的专业毕业申报表。
附件3: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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