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外省转自考考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3日-7日。所需经费如下:
一、考生应先申请转学到原省份并办理转学手续,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省招办在办理考生转学手续时,直接办理具有我省准考证号且至少取得一次合格成绩的考生,考生继续在转学城市报名参加考试。我省没有准考证号的考生,先在转学城市报名,拍照后参加考试。在获得至少一个合格分数后,他们将在省招办办理调动手续。
二是省招考办收到外省调入考生的考试记录后,将于每年4月下旬、10月下旬在辽宁省招生考试窗口(www.lnzsks.com)网站公布。确认上述信息后,我需要在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办理转学手续。
三、办理试卷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招办办理,不接受集体办理或委托办理。现场确认程序在每年5月和11月的第二周(周一至周五)办理。
4.外省选调考生在我省办理选调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证明:
1.身份证;
2.原省的考试转学通知书和成绩通知书;
3.原省和我省的自学考试准考证。
五、调入我省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否则不予录取:
1 .国家统考课程,课程代码和名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2.在省统考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除外),课程代码和名称与我省规定一致,学分高于或等于我省相关课程。
六、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调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不少于5个专科、本科不少于4个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军事人员调整和防御、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但普通高等学校或中等学校录取的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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