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学校和学生资助单位:
根据我省社会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以及部分专业在校学生人数,经与相关主考学校商定,从2014年10月起,英语翻译等22个专业暂不接受新生报名,2016年起暂不考试。对于停考的专业,将根据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制定开考计划。现将暂停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4年10月报名自考以来,26个停学专业不再接受新生报名。为方便考生安排考试课程,2015年上半年专业考试计划将于2014年10月左右公布一次,相关助学单位和考生应妥善组织安排相关课程考试。
第二,参加休学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与其他未休学的专业课程同时参加特色课程的考试。休学专业的课程可以在休学专业结束后进行复试,符合毕业条件的仍可申请休学专业的毕业证书。
3.考试暂停后,国内尚未毕业的考生可参考暂停专业的考试计划,从外省借用与原计划相同或相近、学分等于或大于原计划的课程。合格课程数和总学分达到停学专业毕业标准后,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停学专业毕业证书。
4.贷款考试合格后仍不能毕业的,如果8门课程(含8门课程,政治理论课、外语除外)成绩合格或以上,可选择参加省内所有专业中成绩不低于不合格课程的课程考试。获得专业规定的课程数量和分数后,即可申请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5.休学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可自愿转学其他专业,已通过休学的课程可替换新转学专业的相关课程。
不及物动词停学专业名单:
序列号
专业规程
专业名称
1 050231 商务俄语(基础科段)(专科) 2 090102 农学(独立本科段) 3 050236 商务日语(本科段) 4 020313 销售管理(专科) 5 020230 公共事业管理(独立本科段) 6 020205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 7 020229 物流管理(独立本科段) 8 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 9 020254 医药商务(独立本科段) 10 040107 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 11 080746 动画(独立本科段) 12 020115 经济学(独立本科段) 13 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14 080754 动画(本科) 15 050410 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 16 030403 公安管理(基础科段)(专科) 17 050308 新闻学(基础科段)(专科) 18 020208 市场营销(独立本科段) 19 050305 新闻学(本科) 20 020104 财税(独立本科段) 21 080108 采矿工程(专科) 22 081314 食品安全与品控(独立本科段)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黑龙江自考部分通知 上一篇:2014年10月广西自考报考有关事项通知 下一篇:2014年7月上海自考外省市考籍转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