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省招考委决定暂停机场管理等自学考试专业和证书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将从2014年10月起停止8个专业的自学考试(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社会的专业有2个,本科基础段专业1个,本科段专业1个。应用型专业6个,初级专业3个,本科专业3个。从2014年11月考试起,停止中英合作采购供应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考试。
二、暂停专业和证书处理。机场管理(Y081719)、生物制药(Y100907)、思想政治教育(Y040202)、交通运输(Z081701)、商务英语(z050220)五个专业自2014年10月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2015年10月考试结束后停止上述所有专业课程。上述五个专业及往年停考后未转入新专业的,考生可从面向社会的专业中选择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同的课程参加考试。考生在参加同类课程考试时,应向当地市(州)或高校自学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市(州)或高校自学考试机构应在参加考试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考试合格后,可按课程转免规定转入上述专业,申请毕业证书。国家考试委员会暂停上述专业毕业证书的,不能办理相关毕业证书。
《中英合作采购供应职业资格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2014年11月不接受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2015年11月考试结束后停止《中英合作采购供应职业资格证书》《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原中国物流职业经理人资格考试通过的课程可以替代物流管理专业相应的学术课程,考生应按规定办理转入免考手续。
Iii .根据国家考试委员会文件,律师(Z030111、C030111、D030108)(以下简称律师专业)2014年4月起不再接受新考生参加考试,2015年起停止律师专业课程考试,2017年起不再颁发律师专业毕业证书。
停止考试后,律师将转入法律专业(详见附件2 ~ 4)。如果考生继续按照律师专业现行考试计划选择毕业,已通过考试的课程成绩将有效;从2015年起,必须按照附件规定参加法学专业相应课程的考试,并在2016年12月31日前达到全部毕业要求。从2017年起,律师将按照附件规定的课程置换方式转入法律职业。考生也可以选择从即日起报考法律专业。通过考试的律师全部专业课程,可以按照附件的规定替换法律专业的相应课程;申请毕业时,必须符合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课程数量、总学分和毕业论文的要求。
四、省教育考试院将从2014年10月起,集中周期安排今年停止专业课的考试,特别是本专业的专项课。市(州)招考委和有关高等院校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重视对遗留停考专业考生的处理。通过官方网站、报纸、杂志、公告栏等媒体平台,让广大考生及时知晓,考生集中精力,抓紧时间。他们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全部专业课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取得本学院相应的毕业证书,才能有效解决已停止考试的专业考生的遗留问题。
附件:
1.2014年四川自考停考专业名单。
2.2014年四川省律师(学院)、法学(学院)部分课程替换表。
3.2014四川省律师(基础段)专业和法学(基础段)专业替换表。
4.2014年四川省律师(本科段)专业和法学(本科段)专业替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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