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命题考试《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考试说明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自学者进行的国家考试,是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考试。命题工作是自学考试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环节。为做好《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全国统一命题工作,特制定本课程考试须知。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1、课程性质。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是高等教育国家自学考试法学专业(专科)开设的一门专业课,是以民法、商法、律师实务和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的应用型学科。主要涉及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这门课程不仅具有科学性和理论性,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性。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的任务是:使考生在掌握民商法理论的基础上,全面系统地理解和掌握民商法原理,结合法律法规准确分析各类民商法案例,培养考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使其毕业后能更好地从事司法和律师实务工作。

2.考试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程,考生需要:

(1)掌握民商法的基本理论、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要求考生掌握现行有效的民商法法律法规(考试前六个月颁布的法律法规)。

(二)能够结合民商法基本原理和法律法规分析一般案件,具备从事司法和律师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考试内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以课程大纲为依据。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引言。需要掌握和理解调整对象、适用范围、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第二部分:民法通则。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民法基本原则、自然人制度、个人合伙、法人制度、法律行为制度、代理制度、民法中客体的概念和特征、具体客体和种类的划分及其法律意义、诉讼时效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

第三部分:物权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与债权的区别、物权的法律含义、物权的效力、所有权制度、占有制度、善意取得动产的概念、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制度。

第四部分:债权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债务的概念、债务发生的基础、以股抵债和连带债务、债务的分割、转移和解除、担保的概念和分类、定金制度、合同的概念、要约和承诺的概念、无效合同的概念和后果、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和租赁合同的概念、不当得利和非法经营制度、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

第五部分:知识产权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版权制度、专利制度和商标制度。

第六部分:继承法与人格权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继承的概念、继承的概念和范围、法定继承制度、遗嘱继承制度、遗赠制度、遗赠扶养协议和人身权制度。

第七部分:公司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公司的一般理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债务。

第八部分:票据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票据当事人、票据行为、汇票和本票支票的基本制度。

第九部分:海商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船舶制度、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舶租赁合同、船舶碰撞和共同海损。

第十部分:保险法。需要把握和理解的主要内容有:保险的概念和基本原理,保险合同的基本制度,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保险业的基本制度。

第三,命题原则。

1、命题标准。

坚持质量标准,注重能力考试,让通过考试的人达到普通高校同等课程的完成水平,体现自学考试旨在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完成所有题的答案,并有适当的时间核对答案。

2.考试依据和范围。

1996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发布《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作为考试依据,教材《民商法原理与实务》(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作为命题范围。此外,还包括《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合同法》、《担保法》、《继承法》、《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保险法》等。试题的答案和评分标准是根据指定教材中的相关参考文献编制的。

3.本课程评价中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民商法原理与实务》需要一些必要的知识,包括民法原理、商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要注重基础知识的理解和分析。理解、掌握、记忆、理解和分析是相互联系的,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理解和分析的能力。命题不仅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掌握情况,还要考查其分析能力。

4.聚焦与覆盖的关系。

考试内容覆盖面要大,重点章节要适当突出。分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较小,一般章节的分值合适,体现了本课程的重点。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本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分数为100%,60为及格线。

2.试卷内容结构。

论文集中在第1、6、7、8、9、10、12、13、14、15、16、20、21、22、23、25、45、52和60章,得分率不低于60%。其他章节为一般考核要点。

3.试卷能力结构。

本课程试卷能力的层次结构比例为:记忆49%,理解35%,应用25%。

4.试卷的难度结构。

本课程考核难度的结构比例为:易:20%,易:30%,难:30%,难:20%。

5.试卷的问题结构。

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比例是40: 60。

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和格(析)题。

五、《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测试样本。

1.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30道小题,每道小题1分,共30分)(每道小题所列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题目要求,请选择并涂黑“答题卡”对应代码。涂错,涂或不涂都没有分)

(一)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扣押当事人的财产,其对扣押财产的占有是()。

A.非法占有b .合法占有c .善意占有d .恶意占有。

(2)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中,执行机构是()。

A.股东大会b .董事会c .经理d .监事会。

2.名词解释。

版权法案

3.简答题。

(1)简述诉讼时效的特点。

(2)简述物权的特征。

4.案例分析问题。

某商场与B电视机厂签订了彩电销售合同。合同约定,A商场向电视厂B购买一定型号的彩电2000台,每台价值2000元,合计400万元。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货,交货地点为商场A. B电视厂所在地在交货过程中,如遇山洪,所有彩电入水后报废。

问:

(1)彩电的损失谁来承担?为什么呢?

(2)电视机厂B延期交货是因为A商场的原因,遇到山洪,风险由谁承担?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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