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请免试,将免试申请方式调整为“网上申报、报名点现场缴费确认”。
一、网上举报时间。
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1日-9日,每天8: 00-17: 00,10月10日。
二.在线申请网站:zk.hebeea.edu.cn或www.hebeea.edu.cn。
三、现场缴费和提交免检材料时间。
上半年3月1日-10日,下半年9月1日-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且提交免检材料的,网上填报的信息无效。
第四,申请豁免的简洁流程。
1.网上申报。
(1)考生登录。输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验证码登录。非居民考生和信息不完整的考生本次不接受免试。考生须在网上报名下一门理论课时完成信息,下次申请免考。
(2)查看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联系电话,选择报考专业(最多可选择2个专业)。如考生个人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不一致或照片不是本人本人的,请及时联系市自学办公室申请变更。
(3)输入证书信息和相应的免考课程,其中学历证书的“证书编号”录入学校编号,学历认证报告的“证书编号”录入认证报告编号。选择相应的免试课程后,必须点击“添加”才能继续申请。
如果使用多张证书进行免试(最多3张证书),点击添加后可以继续输入下一张证书信息和对应的免试课程。
(4)点击“下一步”后,即可显示填写的所有信息,供考生确认。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输入的证书信息、申请免考的课程信息,注意页面下方红色字体的提示信息。
2.在登记点现场提交免检查材料进行付款确认。
本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选定的报名点提交免试材料和缴费情况,并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申请表》上确认签字。
3.上半年3月20日前和下半年9月20日前,应当公告当时提出免检申请的各类证书的检验结果。考生可通过“免试证书考试成绩”栏查看证书查验结果。
4、6月上半月、11月下半月公布审批结果。
考生可通过“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本次免试的审批结果。对审批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审批结果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提交《免试复试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评审结果由市自学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
豁免申请将于2010年下半年开始。请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并根据提示信息在报名点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确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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