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一、学习的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研究,明确了中央银行的性质和职能。把握中央银行性质和职能的内在联系;中央银行与政府、中央银行与金融及其他银行的关系。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职能和法律地位,以及人民银行与政府、金融部门、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关系。把握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新发展。
二是课程内容。
第一节中央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a)中央银行的性质。
中央银行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和金融政策,以宏观经济调控为己任。中央银行是监管金融业和金融活动的国家机构。央行的业务操作比较特殊。
(二)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央银行与政府的三种关系。强烈的独立性。轻微形式的独立。一种弱独立性。中央银行与金融的关系。中央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
第二节中央银行的职能。
(a)根据中央银行承担的任务,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发行银行、政府银行和银行。
中央银行是发行银行。中央银行货币发行及其担保制度规定。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中央银行充当财政部。中央银行作为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向政府提供信贷。管理国家的黄金和外汇储备。中央银行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中央银行是银行的意思。中央银行是最后贷款人。
中央银行是银行存款准备金的管理者。中央银行是全国票据清算中心。
(二)根据中央银行的性质,中央银行的职能分为服务职能、监管职能和调节职能。
中央银行服务职能的内容。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内容。中央银行监管职能的内容。
第三节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
中国人民银行是一家特殊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部门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第四节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和新发展。
(一)中国人民银行的一般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是发行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二)中国人民银行职能的变化。
从1949年到1978年,它是一个单一的国家银行系统。从1978年到1983年,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机构两个岗位”。1984年后,中国人民银行完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后,中国人民银行职能有了新的发展。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职责。
洗钱的含义和特征。中国反洗钱的运行机制。
(四)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
征信业的意义。中国信用信息产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紧迫性。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评估知识点。
(a)中央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4)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及其新发展。
第四,考核要求。
(a)中央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1.了解:(1)中央银行是一个特殊的金融机构。(2)央行独立性强的形态特征。(3)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次要形态特征。(4)央行独立性弱的形态特征。
2.简单应用:(1)央行接受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与政府保持协调关系。(2)中央银行与金融在业务、资本和政策上的关系。(3)中央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在资本和利息调整方面的关系。
(二)中央银行的职能。
1.明白:(1)央行是发卡行的基本内容。(2)中央银行是政府银行的基本内容。(3)中央银行是银行的基本内容。
2.综合应用:中央银行服务职能、监管职能和调节职能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三)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1.熟记: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2.了解:(1)中国人民银行的调节功能。(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职能。(3)中国人民银行的服务职能。(4)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综合应用:如何正确处理人民银行与金融部门的关系。
(4)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及其新发展。
1.记忆:中国人民银行一般职能的内涵。
2.了解:(1)中国人民银行职能转变的几个阶段及其原因。(2)洗钱的含义和特征。(3)征信业的含义。
3.简单应用:(1)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紧迫性。(2)我国反洗钱运行机制的内容。
4.综合应用: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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