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出版的《民法》(课程代码00242,2011版)一书中,第35章“第7节”应更正为“第6节”。由于之前的校对错误,第35章第6节被误写成第7节,但中间没有内容丢失,所以更正不会影响使用。
为此,给使用本书的相关当事人和读者造成的麻烦,我深表歉意。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自考教材课程民法学 上一篇:重庆2011年7月自考部分教材改版通知 Copy1 下一篇:2011年全国各省市自学考试教材大纲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