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高等数学》课程设置调整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为充分发挥《高等数学》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作用,更合理地体现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数学组的意见,决定调整《高等数学》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课程设置和学分。

1.将自学高等教育考试课程“高等数学”(2) (0021,9学分)调整为“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济与管理)(4,183,5学分)和“线性代数”(经济与管理)(4,184,4学分),所有原设置“高等数学”(2)的专业将保持不变。

2.概率与数理统计(经济与管理)(4183.5学分)和线性代数(经济与管理)(4184.4学分)两门课程将于2007年4月正式开学。届时,原高等数学(二)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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