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是法律专业最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研究对象是国际法主体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国际关系,是主要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原则、规则和条例的总称。由于国际关系是非常复杂的社会关系,国际法的内容非常丰富。既有和平时期的法律,也有战争时期的法律,不仅涉及国家领土,还涉及外层空、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不在任何国家领土内的南极地区。此外,国际法体系中的部门法相对独立,相互之间联系不紧密,可以成为单独的学科,如海洋法、空国际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环境法、战争法等。与其他法律专业课程相比,主要特点是:一是国际法是从西方引进的学科;第二,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产物;第三,国际法是一个综合性的理论体系。第四,国际法是实践性的,与现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密切相关。第五,国际法有许多学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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