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我区自学考试发展的具体情况和我区特点,经国考办批准,从2005年下半年起,报考部分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含英语专业为第二外语)的考生,需从以下课程中随意选择三门考试课程,以替代本科外语(以下课程仅限于非外语类,其他课程不允许参加考试)。原规定替代外语的课程考试合格的,仍然有效。不参加外语考试的人不会被授予学士学位。
备选外语选修课(暂定)如下:
1.内蒙古民俗文化。
2.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3.应用文。
4.自然科学基础(二)(地理、物理、生物)。
5.计算机文化基础(xp操作系统、word和excel)。
6.公民道德与自我修养。
7.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以上教材将在2005年下半年的中考专刊上公布。
请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宣传,组织考生报考。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自学办公室联系。
特此通知。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内蒙古课程名称外语教材 上一篇:内蒙古200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课程使用教材目录 下一篇:合肥自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换教材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