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起山东自考开考项目管理专业(独立专升本段)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各市、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所、中心):

根据《关于天津、河北等省(直辖市)和解放军申请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的批复》(考委办函〔2014〕5号)精神,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生考试院)与北京市项目管理学院决定合作开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项目经理证书考试和项目管理专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经理证书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由省招考院和北京市项目管理学院共同制定。

二是省招考院负责制定课程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组织实施考试、指导监督助学工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颁发自学毕业证书。

3.北京项目管理学院负责组织证书课程教材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参与证书课程的命题和考试,颁发项目经理证书,组织证书课程教师培训。负责组建山东省项目经理证书考试专项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组织项目宣传推广、学生动员、证书课程报名、教师培训、考生思想作风纪律教育。

4.山东大学被省招考院选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要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可以参与本专业的学生动员和援助机构的教师培训,负责课程命题、阅卷、实践环节考试、毕业环节考试、毕业证书会签和学位证书颁发等工作。

五、自2015年4月开始安排课程考试,证书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4月和10月。

6.项目终止时间由省招考院、北京项目管理学院和山东大学共同商定。

附件:1。项目经理证书考试计划。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山东项目管理自考专升本

上一篇:2014年上海各主考院校学员咨询问题集                  下一篇:2014年7月东营自考通知单打印通知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