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烟台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亲爱的考生朋友们:大家好!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注意交通安全,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考试结束后15分钟内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考官允许,可以提交试卷。

2.考试前一周,请登录http://www.sdzk.gov.cn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打印考试通知。参加考试时,应携带考试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严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放有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违反国家教育考试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各单位将处理结果报市招考中心。

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第十二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告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或者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考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3)为作弊组织者参与团伙作弊提供考试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

5、做好安全保密工作,打击和消除各种失职、渎职现象,彻底消除内部隐患。提醒考生不要相信网上兜售的问答,以免上当受骗。所有考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所有考点均配备手机屏蔽装置、无线电设备检测设备和金属探测器,电子监控系统开放。省、市、区三级检查人员将深入各考点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纪作弊行为。

祝广大考生成绩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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