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内蒙古自考报名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于2014年6月26日开始。请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报名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6日9时至6月30日17时。

2.新老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到祁县区招考办免费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读取和现场拍照。严禁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照片扫描代替现场摄影。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相关考生的报名资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涉及招生考试机构的各类教育考试报名资格将被取消。

不参加本次考试的老考生也可以去祁县采集手指静脉、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拍照。

3.所有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采集并拍摄手指静脉和二代身份证信息后,方可在网上完成选课和缴费流程。

4.新考生报考时,在职、在校考生需向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工作证明或学校介绍信,我区社会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否则不予采集信息。

5.考生可在线申请实践考试(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专业技能等。).未在网上申请报名缴费的考生将无法将考试成绩录入数据库,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可在网上申请区内或区外转学,并按要求缴纳费用。高职院校考生也可以支付网校考试费用。

7.本次注册将不处理任何豁免申请。申请豁免的时间是每年的3月和9月初。具体时间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8.本次报名以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再安排补考。请考生花时间处理。逾期不受理。

上述工作的办理条件和要求,详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频道公告栏中的http://www.nm.zsks.cn/zxks/g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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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蒙古自考月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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