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胜利石油管理局自学(招生)考试办公室(所、中心)及相关考官:
根据《国家考办关于201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考试课程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考办函〔2013〕39号),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将原一年三次的自学考试(4月、7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4月、10月),7月不再安排高等教育。
请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告知,并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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