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自考学前教育(专科)专业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学前教育(专科)

(专业代码:1040101)

考试学校:江苏教育学院。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5  00383  学前教育学  6  6  00384  学前心理学  6  7  00385  学前卫生学  4  8  00386  幼儿文学(一)  5  9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6  10  00389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6  11  29761  幼儿园课程与教育活动设计  6  12  29762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声乐与琴法)(实践)  3  13  29763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舞蹈)(实践)  3  14  29764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美术)(实践)  3  15  29765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口语)(实践)  3  16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5学分 

描述:

1.公共政治课程的调整和替代请参考《专业考试计划纲要(08版)编制说明》第十一条。

2.按原计划通过“28006哲学”和“28007美育基础”两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免修“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两门课程均通过的,可免修本专业思想政治理论两门课程。

3.按原计划通过“28012大学语文”或“28009英语(一)”任一课程者,可在新计划中替换“04729大学语文”课程;两门通过的课程都可以代替“04729大学语文”和任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上备选方案不可重复。

4.按原计划通过“28019幼师基本功”课程的,可在新计划中更换“幼师基本功(29762声乐钢琴、29763舞蹈、29764美术、29765口语)”四门课程。

5.考生应在毕业前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包括在职教师和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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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江苏学前教育自考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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