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专科)
(专业代码:1040101)
考试学校:江苏教育学院。
序号 课程代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4 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含实践) 2+2 5 00383 学前教育学 6 6 00384 学前心理学 6 7 00385 学前卫生学 4 8 00386 幼儿文学(一) 5 9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6 10 00389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6 11 29761 幼儿园课程与教育活动设计 6 12 29762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声乐与琴法)(实践) 3 13 29763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舞蹈)(实践) 3 14 29764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美术)(实践) 3 15 29765 幼儿教师基本技能(口语)(实践) 3 16 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学分合计 不少于65学分描述:
1.公共政治课程的调整和替代请参考《专业考试计划纲要(08版)编制说明》第十一条。
2.按原计划通过“28006哲学”和“28007美育基础”两门课程中任意一门的,可免修“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两门课程均通过的,可免修本专业思想政治理论两门课程。
3.按原计划通过“28012大学语文”或“28009英语(一)”任一课程者,可在新计划中替换“04729大学语文”课程;两门通过的课程都可以代替“04729大学语文”和任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上备选方案不可重复。
4.按原计划通过“28019幼师基本功”课程的,可在新计划中更换“幼师基本功(29762声乐钢琴、29763舞蹈、29764美术、29765口语)”四门课程。
5.考生应在毕业前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包括在职教师和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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