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广东自考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完成毕业报名手续后,如考生因岗位晋升、报考公务员、深造等特殊情况急需颁发学历证书,请按照以下说明办理:

1.学历证书受理时间:

上半年法学本科专业在6月20日之后,其他专业在7月1日之后。后半部分是12月20日之后;省自学办公室周一至周五每天受理考生的申请材料。考生将于下一个申请日后三个工作天的星期二及星期五收到成绩。

2.考生在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证明,注明需要办理的原因;

(2)市(区、县级市)印制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3)报考本科学历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广东省教育厅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高等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学历证书的考生只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4)报考行政管理专业资格证书(独立本科)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专科成绩单。

⑤报考护理(专科、独立本科)、中医护理(专科)、社区护理(专科、独立本科)、药学(独立本科)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

⑥中专或医学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生申请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毕业证书需提供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

3.受理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省教育考试院信访接待室。

4.电话:(020)38627844,3862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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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广东自考上半年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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