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黑龙江开考自考国际经济与管理等专业的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2022-01-19

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省农垦总局和管理局招考办,哈尔滨工程大学: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广大公民的学习需求,为国家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才,黑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决定在我省开设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4个独立本科专业的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省考委负责制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4个独立本科专业的考试计划和开设计划,审定自学考试大纲和自学教材,指导和监督助学工作,组织命题、考试、评卷评分、实践环节考核,建立考试记录电子档案,毕业考试和颁发毕业证书等。

2.哈尔滨工程大学已被省考委确定为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四个独立本科专业的主考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主考人员参与试题的命题、阅卷和质量分析,负责组织实践环节的考核、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答辩、会签毕业证书、负责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

3.参加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四门独立本科专业考试的,是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自学考试。

4.每个专业的考试时间是每年的4月和10月。第一次考试于2014年10月举行。

5.参加国际经济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土木工程等考试的考生,要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百折不挠的学习精神,科学制定自学计划,积极参加学生辅导,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生纪律处分条例》处理。

6.4 .以上专业报名考试等费用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7.在实施考试的过程中,各助学点和招办要密切配合,相互配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注重助学效果,确保考试质量。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更多的人参加自学考试。


湖南专升本最新资料领取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学生投稿,如有侵权或对本站有任何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联系邮箱(1296178999@qq.com)反馈。 未经本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本站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标签: 黑龙江等专业自考开考

上一篇:湖南调整自考“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名称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4月铜陵自考成绩已公布

湖南3+2 统招专升本

一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