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含毕业论文或实践课程)并通过考试成绩的考生,请于5月15日至21日(不含周末)持以下材料到毕业申请点办理手续。(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转学免试报名表及课程证书原件;(3)《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下载自http://www . EEA FJ . cn/syzxksyy/);(4)已填写并盖章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原件及教育部《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毕业申请地点:市区考生按准考证号前四位数字到考生报名所在区的自学办公室办理,县(市)考生到当地自学办公室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准考证号的前四位。
考基区自学办公室。
联系号码
毕业申请地址
0101 福州市自考办 83332876 群众路164号新濠酒店一楼 0102 鼓楼区自考办 87866162 鼓楼区北二环天泉路32号 0103 台江区自考办 83269961 台江区金垱街44号台江教育局 0104 仓山区自考办 83476494 仓山区万春巷19号教育进修校 0111 晋安区自考办 83332876 群众路164号新濠酒店一楼 0105 马尾区自考办 83332876 群众路164号新濠酒店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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