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广东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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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计算器。对于其他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不带程序存储功能的简易计算器。

请相关考生及时告知本通知要求,并在各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期间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附:2014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列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033  数学物理方法  7  02198  线性代数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0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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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广东计算器自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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