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课程调整通知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复旦大学: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止律师(基础课、本科)考试的通知》(考委会发〔2013〕3号),2015年起暂停律师(基础课、本科)考试,2015年起不再安排该专业考试。由于本专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课程既涉及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又涉及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从2015年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7学分)课程调整为《行政法(00261)》(5学分)。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总学分相应减少2个学分,而机构管理与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毕业总学分不变。

希望贵校遵守,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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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行政诉讼法行政法上海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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