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杭州市区自考转免考手续办理通告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一、免责条件。

免试是指各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不含自考毕业生,按补考规定办理)参加自考,按照《免试规定》免考原学年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1、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专科的,可以免试:

1)公共课程。

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2.报考自学考试的高校毕业生可免修公共课。

3、各类院校本科生、自考报考的学生,可免修公共课。

4.报考自考本科专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生,可免修公共课。

5.申请自学考试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毕业生,可免修能代表其原专业性质的公共课。比如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英语专业的毕业生,可以免修大学语文、高等数学(一)、物理、公共英语等课程。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课有:03706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708中国近代史纲要;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729大学语文;0020高等数学(一);0420物理;0012英语(一);0015英语(2)。

7.“一门同名同要求的课程”是指大学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数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要求(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学业成绩相当于每学分17或18学时)。

8.自考考生须取得8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免考手续。

免考程序: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原研究生院或单位出具的成绩档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免试申请表。

二、转让手续。

1.外省转学:(1)从转学地办理手续;(2)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查转入号;(3)杭州市报名考试(4)一级通过后,须携带杭州市准考证、外省介绍信、外省成绩证明(也可从网上打印总成绩记录)。转学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不少于5门专科课程和不少于4门本科课程后方可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除户口迁移者外,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岗,考上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

2.转学外省:杭州的准考证和各科成绩证明(可以从网上打印总分书)。

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学登记表。

三、转免手续办理时间:2014年3月10日-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 30-4: 30)

四.收到转免手续回复材料时间:2014年5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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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自考上半年手续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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