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自考法律(汉文)(专升本段)专业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80-09-24

  专业代码:C030106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三选一 
00016  日语(二)  14 
00017  俄语(二)  14 
4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5  00249  国际私法  4    
6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7  00230  合同法  5    
8  00227  公司法  4    
9  00167  劳动法  4    
10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1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12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3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九选三 
14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15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16  05678  金融法  4 
17  00233  税法  3 
18  00257  票据法  3 
19  00258  保险法  3 
20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21  00169  房地产法  3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65    

  说明:

  1、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

  2、报考条件: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3、从2007年起, 婚姻家庭法(一)(00855)(3学分) 调整为 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 : 金融法(一)(00256)(4学分) 调整为 金融法(05678)(4学分) : 法理学(一)(00211)(7学分) 调整为 法理学(05677)(7学分) : 宪法学(一)(00212)(4学分) 调整为 宪法学(05679)(4学分) 。

  4、考生已通过原计划有关课程,可顶替本计划中的相应课程: ① 行政法 可顶替 法律文书写作(00262)(3学分) ;② 政治学原理 、 国际关系 或 海商法 可顶替 合同法(00230)(4学分) 或 公司法(00227)(4学分) 或其他选修课(原计划中的一门课程只能顶替现计划的一门课程);③ 金融法(一) 可顶替 金融法(05678)(4学分) ;④ 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可顶替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4学分) ;⑤ 专利法和商标法 可顶替 知识产权法(00226)(4学分) ;⑥ 婚姻家庭法(一) 或 伦理学 可顶替 婚姻家庭法(05680)(3学分) ;⑦ 国际关系史 可顶替选修课中的任意一门课程。

  5、已通过专科 婚姻法 或 公证与律师制度 ,在本科段不需重考这两门课,应在选考课中另行选取两门课程考试。

  6、申请免考外语者,须从计划中所列的13 21的未考选考课中选取三门课程加考,补足14学分,且不能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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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汉文新疆自考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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