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3年自考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汉文)考试计划

浏览次数:次 发布时间:1901-12-14

  专业代码:A040103

  文别:汉文

  主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2  03707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概论  4    
3  04729  大学语文  4   
4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5    
5  00409  美育基础  4  二选一 
00012  英语(一)  7 
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二选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00413  现代教育技术  2 
00414  现代教育技术(实践)  2 
7  00407  小学教育心理学   5    
8  00410  小学语文教学论  5    
9  00411  小学数学教学论  5    
10  00408  小学科学教育  4    
11  00412  小学班主任  4    
12  00406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4    
13  00405  教育原理  6    
14  00415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   8  文科组考试课程 
15  00416  汉语基础  4 
14  00417  高等数学基础   8  理科组考试课程 
15  00418  数论初步   4 
   09950  教育实习       

总学分 

68    

  说明:

  本专业计划共设置毕业课程15门(含课程实践性环节考核)。

  从2007年起, 大学语文(专)(00010) 调整为 大学语文(04729)(4学分) 。

  凡2008年下半年之前,已通过原计划中公共政治课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3门课中2门以上的考生,不再参加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00001) 、 邓小平理论概论(00002) 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2学分) 课程的考试;只通过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00003) 课程的考生,须参加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03707)(4学分) 课程的考试。

  考生须参加教育实习6周,并写出实习报告。有一年以上小学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可免予实习,但仍须撰写实习报告。上述实习报告,由主考学校按合格和不合格评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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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汉文新疆自考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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